深圳市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最新解读:守护健康,共建无烟环境
一、条例背景与目的
深圳市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最新修订版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这一条例的出台旨在加强深圳市公共场所的控烟管理,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,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。
二、适用范围与处罚措施
1.适用范围:本条例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共场所、工作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等。
2.处罚措施:违反条例规定,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,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,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;拒不改正的,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三、公共场所控烟要求
1.禁止吸烟区域:所有公共场所、工作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等均应设立禁止吸烟标识,明确禁止吸烟区域。
2.烟雾净化设施:禁止吸烟的场所应配备烟雾净化设施,确保室内空气质量。
3.烟草广告:禁止在公共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等发布烟草广告。
四、控烟宣传与教育
1.宣传活动:卫生健康部门应定期开展控烟宣传活动,提高公众对吸烟危害的认识。
2.教育培训: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控烟教育培训,提高员工的控烟意识。
五、烟草制品销售管理
1.烟草制品销售场所:禁止在公共场所、学校附近等地方设立烟草制品销售场所。
2.烟草制品销售时间:禁止在夜间(22:00至次日6:00)销售烟草制品。
六、控烟执法与监督
1.执法部门: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。
2.监督举报: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控烟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。
七、法律责任与纠纷解决
1.法律责任:违反条例规定,造成他人损害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2.纠纷解决:因控烟问题产生的纠纷,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八、奖励与表彰
1.奖励对象:对在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,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2.表彰方式:对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。
九、实施与监督
1.实施时间: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
2.监督检查:卫生健康部门应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,确保条例的有效执行。
十、
深圳市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最新修订版的实施,将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健康、无烟的生活环境。让我们共同遵守条例规定,共同守护我们的健康。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
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
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